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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计划简介:
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由以下几个板块组成:
板块 1. "专业模块":包含基础课程和分专业课程。
板块 2. "实践": 此板块对应分专业部分。
板块 3. "科研":此板块对应分专业部分。
板块 4. "国家毕业测试":此板块对应培养计划的基础部分,通过测试授予“研究人员;教师-研究人员”职业等级。
专业方向:
09.00.01。本体论及知识理论
09.00.03。哲学史
09.00.11。社会哲学。
专业优势
结束培养计划的研修后应具备:不受具体专业方向限制的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。由专业培养方向决定的专业研究能力。
专业应用领域:
教育机构,包括初、中等和高等教育;研究哲学问题的科研机构;媒体、博物馆、图书馆;各级教育管理部门;国家机关,市政府,社会团体和商业机构。
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后研究工作的对象包括:
社会文化空间的不同领域(科学、艺术、宗教);
认知过程;
社会交往理论与实践;
个体的社会积极性及其表现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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